关于组织2016年上半年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责编: 吴慧霞 作者: 曾麟 发布时间:2016-04-01 浏览量:703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北艺教发〔20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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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年上半年

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语委、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全体在校大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桂语〔2014〕8号)要求,现就我院2016年上半年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报名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对象

1.2014、2015级学生;

2.有需要参加测试的教师。

(二)报名时间

2016年3月31日-4月7日。

(三)报名程序

1.请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组织报名。

2. 4月12日前将《普通话考试报名表》电子档(见附件)及电子照片发送至继续教育学院邮箱(beiyijxjy@126.com),上交时文件名需改为“xx学院(部门)普通话考试报名表”。

3. 报名表经学校审核后由学校统一打印,返回各二级学院(部门)签名,4月20日前将含有本人签名的《普通话考试报名表》纸质上交到继续教育学院林瑜老师处。数据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4.电子照片格式要求:

背景要求:浅蓝色背景

成像要求:照片文件容量必须≥150KB和≤300KB,分辨率为390×567像素(宽×高)

存储要求:照片格式为JPG文件,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文件必须以身份证编号(如:450101199011101230.jpg)为文件名。

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报名审批。

5.电子照片采集方式:学生的电子照片请各二级学院统一使用教务处学籍管理数据库照片,教师照片可由各部门自行安排采集。

二、培训、考试

(一)培训时间

2016年4月25日-2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时间

2016年5月7日。

三、其他

(一)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收费标准,考试培训费50元/人,(教师75元/人)。

(二)请以班级或部门为单位将报名费交到办公楼209财务资产处邓晓玉、李军老师处,并将第三联收据(绿色)交所属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收齐后交继续教育学院林瑜老师处。

(三)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学生普通话水平考试合格记选修课2学分,计入毕业成绩单。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教材21元/本,有需要教材者请以班级(部门)为单位于2016年4月7日前将费用交至财务资产处。

 

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16年3月29日

 

北艺教发〔2016〕4号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xls
文件类型: .xls 3571417931eaa034fabdc3600b87b925.xls (98.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