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校级课题/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建环学院综合办
责编: 李东瑞
发布时间:2023-02-09
浏览量:782
各二级学院、学校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立项课题/项目的结题工作,强化项目管理,现就校级课题/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9年以来我校立项的课题/项目;2019年当年立项的课题/项目本次为最后一次结项,错过时间视为撤项;本次结项含校级教改(包含思政)、科研。
二、时间安排
2023年结题提交材料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4月29日。需申报结题的老师须于规定的时间里提交课题/项目结题材料。
三、结题材料
1.《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课题/项目结题汇总表》(详见附件1)
2.《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课题/项目结题申请表》(详见附件2)一式1份。申请表由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各项内容的填写必须真实、科学和规范。
3.项目研究报告一式1份,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与思路、主要成果、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详见附件5)。
4.各种研究与实践成果,作为“项目支撑材料”一式1份;项目成果必须与课题/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校级课题/项目”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等信息),如“[基金项目] 20**年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课题/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5.项目如曾经调整过研究与实践计划、项目组成员或实施时限,需提交《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课题/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详见附件3)一式1份。
上述材料请双面打印,按结题材料格式要求(见附件4)订装成一整本上交,同时,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1095217747@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王雨老师,电话:131-2349-3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