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级学生学历图像采集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责编: 吴慧霞 作者: 曾麟 发布时间:2015-06-22 浏览量:749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高校学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精神, 2013级学生学历图像采集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时间

2015年5月6日(周三)下午3:00-5:30。

二、采集对象

2013级具有学籍的在校生。

三、采集地点

综合楼二楼西面2-10设计基础工作室。

四、注意事项

(一)采集的学历图像主要用于毕业证制作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请2013级所有同学务必按时参加拍摄,逾期将不再组织拍摄。无学历图像者将无法颁发毕业证书,相应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学生务必带上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持临时身份证或身份证消磁、证件遗失的,要隔开采集(即有身份证学生---无身份证学生---有身份证学生)。

(三)拍摄时要求着装整洁、梳理干净,不穿与背景颜色相近的蓝色上衣,最好穿有领上衣,不穿遮挡脖子的高领衣;正面对相机方向以照片能见两耳为准;头发不能染色、不遮眉毛及耳朵,佩戴眼镜以拍照时不反光而且能清晰见到眼睛的各个部位为准(不建议佩戴眼镜拍照);不着浓妆,化妆要以不掩饰面部瑕疵缺陷为准;不佩戴耳环、项链、头巾等饰品。

(四)拍照时以班级为单位,班级里以学号升序排队,拍摄过程中应听从现场老师、摄影师的指挥,禁止大声喧哗。拍完照后即按指定路线离场,不得现场逗留。

(五)摄影师拍摄速度大约200人/小时,学生应根据“2013级各专业拍摄时间安排”(见附件)结合摄影速度估算,提前10分钟到达拍摄场地排队等候拍照。先到齐班级可以先拍摄。

(六)采集结束10个工作日后,学生自行登录新华人才网(www.xhcareer.com)校对图像信息。

(七)学生务必认真核对图像信息是否与本人相符,若不相符,请与教务处禤丽敏老师联系。

五、拍摄费用及交款方式

拍摄费用15元/人。各班主任将费用收齐后,于4月29日前交到财务资产处邓晓玉老师处,并将绿色收据上交所属二级学院。

六、因故不能参加拍摄者,班主任应做好统计,将其信息(班级、姓名、学号)上交所属二级学院。

七、各二级学院将绿色收据与各班未参加拍摄学生信息收齐后,于4月30日前一并交到教务处禤丽敏老师处。

八、其他

采集工作由新华社广西分社协助进行,所有2013级具有学籍的学生均需参加拍照,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拍摄者,需自行联系新华社进行散拍,详情请咨询教务处禤丽敏老师,联系电话:0779-6801-221。

 

附件:2013级各专业拍摄时间安排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处

2015年 4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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