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季征兵开始啦

来源:学工处征兵办 责编: 俞仁 作者: 徐凯华 发布时间:2020-01-20 浏览量:1056

重大通知!

 

千万不要错过!

从2020年开始实行一年两征啦!

在2019年的两会上,有军队代表郑重提出,“将现行每年一次征兵两次退役,逐步过渡调整为每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多次征兵多次退役……”。对于这个提案,其实早有耳闻,但到底能不能落地,何时落地,一直备受各界瞩目。现在,一年两征的政策确定实施,2020年征兵工作已拉开序幕,春季征兵报名开始啦!

一、入伍招收对象

应征报名(男兵)招收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主要针对往届毕业生)。

应征报名(女兵)征集对象: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含2019届毕业生),年满18至22周岁。

建议202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9月的夏季征兵,2016级建筑学专业的男生若2021年未超过24周岁、女生2021年未超过22周岁,则参加2021年9月的夏季征兵。

 

 

二、应征公民体检标准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视力:应征男女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详细请查看全国征兵网中《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摘要。

友情提示:有意愿春季入伍的童鞋们,请在体检之前(特别是寒假期间)不要过度吸烟喝酒,不要吃太多油腻性食物,尽量饮食清淡、多喝开水,按时作息,适度运动!!

 

 

三、应征入伍程序

应征流程:①网上登记(含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②初审初检——③体检政审——④走访调查——⑤预定新兵——⑥张榜公示——⑦批准入伍。

报名时间:男兵(1月10日至2月15日)

女兵(1月10日至2月15日18时)

报名网址:登录“全国征兵网”,按照应征报名程序,逐项填写内容。

填报注意事项:

1、学校所在地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联系方式要填写清楚,特别是家庭联系电话。

3、入学时间选择“XXXX年9月1日”,毕业时间选择“XXXX年7月1日”。

4、应征入伍地可以选择学校,也可以选择户籍所在地。若选择学校,则同样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海艺术设计学院”。由于春季征兵时间和我校开学时间重合,为了避免耽误课程的学习,建议将应征入伍地选择在学校,若选择在户籍地,则提前和班主任联系,按正常手续办理请假。

5、常住户籍所在地必须填写正确。

 

 

四、北海市海城区征兵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25日

政考时间: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2月29日

役前训练: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4日

定兵时间:2020年3月5日前

送兵时间:2020年3月10日起

五、入伍优待政策

(一)《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1、第三十三条: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2、第三十七条: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管理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二)经济补助

以海城区为例,2年义务兵期间,普通应征青年家庭补助共计约9.7万元,大专毕业生约14.7万元,大专在校生约12.8万元,本科毕业生约17.7万元,本科在校生14.2万元,且每年定期增长。详情如下:

1、义务兵优待金。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区人民政府发放优待金,以海城区为例,2018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4682元,共29364元。

2、部队津贴。义务兵期间,列兵津贴12000元,上等兵津贴13200元,两年合计约2.52万元。

3、退役金和退伍补助费。义务兵退役时,部队发放自主就业士兵一次性退役金4500元/年,退伍补助费2000元/年,两年合计1.3万元。外加发放一个月津贴、粮油补贴、服装费等1500元,转移支付养老保险和军人职业年金20000元以上,总计约3.45万元。

4、自主就业经济补助。义务兵按照4500元/年标准发放,两年共计9000元,由区人民政府发放。

5、学费补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三)大学生奖励

1、发放对象:仅限在海城区报名参军的全日制大学生。

2、奖励项目:

(1)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①大学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一次性奖励2万元,专科毕业生1万元。

②大学在校生:本科以上层次学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专科学生3000元。

(2)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本科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入伍后家庭优待金增发50%,即2年共发放44046元;专科毕业生增发30%,即2年共发放38173.2元。

 

 

(四)士官工资待遇

1、应征入伍。应征入伍2年后,可以选取为士官。选取后,下士工资为5500元/月以上。

2、大学毕业生入伍。大学毕业生入伍2年后,若选取为士官,可凭毕业证件套改士官。例如,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套改士官,选取士官时直接授予中士军衔,工资为7500元/月以上。

3、直招士官。大学毕业生按照直招士官入伍后,3个月新兵训练期满后,直接授予下士军衔,工资为5500元/月以上,1年(本科学历)或2年(大专学历)后晋升中士,工资为7500元/月以上。

以上工资标准为陆军部队普通标准,未计入各项补助,未计入退伍费,特殊专业岗位及艰苦偏远地区工资标准更高。

 

 

(五)退役复学

1、考试升学加分。大学毕业生退伍后和退伍后完成本科学业的在校生(含新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3、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4、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5、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六)就业优待

1、北海市全市范围内每年拿出60%以上的乡镇专职武装干部计划岗位,20%以上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培养计划岗位,5%以上的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职工岗位,用于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2、安排工作

①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④是烈士子女的。

 

 

未尽事项,请联系北海市海城区征兵办公室或学校征兵工作站。

海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电话:0779-3961-409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东路83号

学校征兵工作站电话:152-7801-3413(徐老师)

QQ:1260427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