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李欣颐同志职称重新确认申报材料进行公示的公告

来源:人事处 责编: 屈志鑫 作者: 罗丹虹 发布时间:2024-10-11 浏览量:57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8号)规定,经我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李欣颐同志重新确认三级艺术创意设计师职称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原件、任职资格证书批文、职称证书原件、网页查询职称证书截图等申报材料进行核验,现将李欣颐同志职称重新确认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申报材料可在学校人事处查阅),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共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有异议,可书面(署本人真实姓名)向学校职改办反映,联系人:罗老师,电话0779-6870-866,邮箱byzgb2019@126.com。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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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