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的通知
来源:学校办公室
责编: 孟丹
发布时间: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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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的通知》(桂教安稳〔2022〕38号)要求,学校进一步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坚决铲除涉诈犯罪滋生土壤,创建“无诈校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严重危害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学校大局安全稳定,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坚决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加强系统研究谋划,建立健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有关规章制度。首先,要开展“创建无诈校园”工作,引导和教育我校师生员工不受骗、不作案、不出售出借“两卡”。其次,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保卫处、学生工作处(部)、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要形成合作机制,做好联动教育;完善信息安全监管机制,防范师生员工个人信息外泄;从严惩处参与实施电诈犯罪和涉“两卡”犯罪的师生员工。
二、突出重点抓宣传教育,筑牢防诈校园防线
各部门、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每个学期都要开展识诈防诈“六个一”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让每一位师生员工及其家属都识骗、防骗、不被骗。一要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学习传达中央、自治区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分析学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形势和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教育的措施。二要学习一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附件1)。强化对新形势下重点诈骗手段、高发诈骗类型的宣传教育。三要上好一堂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安全教育课。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我身边的反诈故事”等课堂活动。四要开展一次家校联动反诈宣传活动。学工处和各二级学院给各位学生家长发送一份家校联动共同反诈通知书。通过学生影响家庭,影响社会,营造反诈良好氛围,实现共同反诈。五要布置一处反诈宣传阵地。宣传部、保卫处、学工处要在学校的出入口、食堂、学生宿舍、教职工生活区等线下人员聚集区域,特别是采用学生易于接受的线上媒介等多元化宣传形式和方式,建设学校反诈宣传阵地,定期更新内容,通报身边案例,常态化开展防骗反诈宣传教育。六要组织一次联合宣传活动。保卫处、学工处、宣传部要联系驻地公安机关要发挥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反诈专员的作用,到学校集中开展一次防骗宣传活动,强化警示教育实效。
三、注重宣传效果,杜绝涉诈违法犯罪
坚持预防为先、治理为本,采取多种宣传教育措施,让每一位师生员工不想骗、不敢骗、不去骗。一要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增强师生法治意识。二要宣传“断卡”行动。开展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及贩卖“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各部门、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绝对不能出售、转让、出租、分租和出借银行卡、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及电话卡。三要严格学校纪律处分管理规定。各部门、单位要对参与实施电诈犯罪和涉“两卡”犯罪的坚决依纪依规从严惩处,对涉嫌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强化教育考核,压实防诈主体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把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政治任务,务必坚决守住人才培养安全稳定的底线和红线。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按照自治区“五级书记抓反诈”的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统筹开展本各部门、单位防诈宣传教育工作,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二要开展常态化宣教,防止涉诈问题反弹。各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营造“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共同参与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氛围。三要强化,打造“无诈校园”先进典型。学校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建设平安校园,总结推广宣传教育的好做法、好作品、好成效,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我校的上升势头,保护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推广“反诈利器”,全面提升反诈能力
各部门、单位要自觉种好反诈宣传“责任田”,对各部门、单位中易受骗的群体开展精准宣传并在全体师生员工中推广“反诈利器”(附件2)。一要根据2022年5月10日学校下发的《关于在我校进一步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注册的通知》(北艺保发〔2022〕6号)要求,继续组织部门人员下载安装并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并按要求更新报送材料。二要关注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三要宣传、引导使用96110预警劝阻专线。四要教育和引导正确使用12381涉诈预警劝阻短信。五要教育和引导正确使用全国移动电话卡“一证通查”服务。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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