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汛期和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校办公室
责编: 孟丹
发布时间: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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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迅速行动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桂防指办电〔2022〕22号)及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2〕426号)要求,学校为了加强灾害防范,积极落实好各项防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近期我区已出现持续性强降水,部分地区土壤含水量大、江河水库水位较高,新一轮持续性大范围暴雨天气过程持续时间长、累计雨量大、降雨强度强、暴雨落区与前期部分重叠,地质、洪涝灾害风险高。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下沉一线,加强防汛和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应急预警。加强与气象水利、地质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通过网络、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发布预警信息,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一旦发布暴雨红色预警,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停课等防范措施。
三、要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和校舍安全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时刻关注本地天气预报,提高对暴雨、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的防范能力,对于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在建项目工地、临时工棚等要加强巡查,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对发现的隐患要科学评估,做好应急处置。要警惕暴雨等极端天气引发的次生灾害对校舍安全的影响,同时,要根据灾害加强校舍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地基基础、梁、柱等主要结构受损时,要经过专业人员评估之后方可继续使用。
四、加强学生防灾避险宣传教育。各部门、单位要多渠道广泛开展汛期防灾避险宣传教育,提醒学生遇有极端天气,不要去山区、河谷等危险区域游玩,不要贸然涉水出行,主动远离树木、广告牌、变压器、配电箱、高压电线等危险物。
五、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强降雨期间,要加强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各部门、单位落实专人24小时巡查值守,加大巡查力度及早发现灾害征兆,及早转移师生避险。一旦发生险情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疏散学生至安全地带并上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