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园内车辆停放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保卫处 责编: 季运强 作者: 韩传杰 发布时间:2022-05-16 浏览量:1090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北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要求和学校校园安全管理规定,为积极响应和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深入开展北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北艺党政联发[2021]5号)的文件要求。规范校园内车辆停放,维护校园安全秩序,营造良好校园环境,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暂行办法:
一、 车辆行驶和停放。
凡进入校内车辆(含非机动车及机动车)按照学校要求,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上,严禁乱停乱放。
(一)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笛,并减速慢行,车速限定在5公里/小时。
(三)机动车停放要求,车头朝外,车头与停车位外沿对齐,驾驶员应及时关锁好门窗,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
(四)非机动车停放要求,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和指定停车位置上,以及指定校园主干道规划线的停车位内,整齐停放,车辆首尾方向一致,严禁乱停乱放。
(五)来校办公务的外来车辆,经值班人员与相关领导联系并获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并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六)非行使公务的车辆,应事先与学校有关人员联系,做好登记,方可进入校园。无特殊情况,未经允许,出租车严禁进入校园。
二、车辆禁止停放区域。
除车棚、临时停放点、校园主干道划线停车位以外的所有区域禁止停放。
车辆禁止停放在学校设置的路障隔离区域内;禁止停放、占用、堵塞所有建筑物和消防通道的各类出口,如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区、教师公寓楼等的楼道口、安全通道口等处。
三、违规处理办法          
(一)为起到对违规者的教育作用,学校将对违规车辆张贴《违反校园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告知书》,对机动车进行锁车处理,非机动车拖离违规地点并不承担保管义务。以上均记录在案。
(二)凡因车辆占用、堵塞安全通道和消防通道口及妨碍工作人员执行处罚而造成危害或负面影响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对于多次违反《校园车辆停放管理规定》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学校将建立黑名单制度,禁止黑名单车辆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