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2024学年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来源:建环学院学工办 责编: 曲玥 作者: 李光英 发布时间:2024-11-15 浏览量:87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4〕1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2024年09月26日,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评优评审会议在公德楼507会议室召开。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曲玥,学工办主任郭溪,各年级班级辅导员参加会议。
会上曲书记重点强调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全体参会人员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程序,做好评审工作。各班级要成立班级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班级辅导员担任组长,通过班级投票选出成员。班级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指导、监督本班评审工作,收集整理评审材料,上交二级学院学工办。
会上解读了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评选流程和注意事项。告知辅导员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特别优秀的学生身上;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用于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表现良好的学生身上。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24年10月08日,我院在公德楼207召开第一次奖助学金评议会,参会成员有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副院长蔡世伟、党总支副书记曲玥、学工办主任郭溪、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人员和课程负责人们。
会议就评选工作的一些问题进行了交流解答,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筛选,完成学院对奖、助学金的初审工作。
由于今年资助最新政策调整,我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和金额皆有所增加,因此在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二次奖助学金评议会议上解读了最新政策,公示奖助学金具体金额:国家奖学金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筑梦奖学金4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700元/年,二等助学金3700元/年,三等助学金2700元/年,分两个学期发完。并参照第一次讨论结果,依据学校下发给的名额重新推荐名单。
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经各班评选,二级学院初审,最终拟推国家奖学金5名,励志奖学金53名、自治区奖学金5名、学院奖学金51名、助学金306名,对拟推荐学生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响二级学院学工办反映,公示期结束后二级学院学工办将对有投诉的学生进行摸查,核实举报情况是否真实。上交学校,择日由学校统一进行名单公示。(李光英/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