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李安等3名同学拟按退学处理的公示

来源:学籍管理科 责编: 禤丽敏 作者: 高霈 发布时间:2023-11-03 浏览量:1066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五)项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北艺教发〔2021〕44号)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学校拟对李安等3名同学按退学处理。
现将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止。如对退学处理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单位,于2023年11月9日前向教务处反映。
地址:西区行政楼317办公室
电话:0779-6801-221。
 
附件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拟按退学处理的名单公示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3日
 
  
附件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拟按退学处理的名单公示
序号
学号
姓名
专业
处理结果
1
202050001
李安
视觉传达设计
拟按退学处理
2
202243807
夏翘楚
服装与服饰设计
拟按退学处理
3
201941660
郭佳佳
数字媒体艺术
拟按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