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责编: 黄侃明 作者: 杨慧凌 发布时间:2021-04-22 浏览量:838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1〕49号)要求,2021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定于2021年4月25日至28日报名,7月10日至11日考试。为做好本次考试的报名及考试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4月25日9:00至4月28日17:00。

(二)资格审核时间:4月25日9:00至4月28日18:00。

(三)缴费时间:4月25日9:00至4月29日24:00。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7月2日9:00起。

(五)考试时间:7月10日至11日。

(六)成绩查询时间:8月20日起。

除参加考试外,其他事项均在网上操作。

二、报名对象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但未参加教学技能考试或教学技能考试未合格的人员必须报名参加。

(三)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是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必备条件之一,未参加高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及理论考试的人员,均可先报名参加教学技能考试。

三、报名及缴费方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管理系统(考生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为:注册→完善个人信息→报考→等待资格审核→缴费→报考成功。

考生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招生考试院将按照考生填报的“二级学科”信息进行考生分组及考官配置,因此,考生在填写“任教学科”时,应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例如:“02经济学”-“0202财政学类”-“020202税收学”:“02经济学”为学科大类,“0202财政学”为一级学科,“020202税收学”为二级学科。

考生报考的课程应为所填“二级学科”的专业主干课程。在填写“任教学科”和“报考课程名称”时,如有疑问,可咨询人事处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管理工作人员。

考生须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须显示考生的头部和肩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文件应小于50K大于20K, 像素为640(高)*480(宽),分辨率为300dpi,格式为jpg/jpeg。

(二)资格审核。

考生报考成功后,人事处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管理工作人员会在网上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核考生是否为本校任职人员或拟聘人员,是否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所规定的学历、学位,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报的任教学科和报考课程是否符合学校需求或规定,所报考课程是否为对应二级学科的专业主干课程等。考生可在提交报名申请之日起2日内查询资格审核意见;如未通过审核,可在审核截止时间之前修改资料后再次上传。

(三)缴费。

此次考试实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考试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350元/人·科。

审核通过但未在缴费截止时间(4月29日24:00)前缴费的,一律不接受补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考生已经缴费但因个人原因要放弃考试的,原则上不予退费。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打印准考证期间一并网上申请领取电子发票(不领取发票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招生考试院不再发放纸质缴费凭证。

四、考试地点安排

此次考试分为南宁和桂林2个考区,南宁考区设置3个考点,桂林考区设置1个考点。考生报名时,可自行选择考区(即考试地点所在设区市)。

由于各考点所能容纳的考生数量有限,一旦报名人数达到考点上限,招生考试院将会把后报名的考生分配到仍有空余考位的其他考区、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方式和程序

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办法和标准(试行)》(桂教〔2002〕7号)进行,测试方式为面试、试讲(面试和试讲可结合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流程如下:

(一)签到候考。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所示时间和地址到考点候考室签到候考。考点安排专人对考生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检查考生携带的教材(含教材的原件、复印件、教案)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等待考试。

(二)试讲。考生携带教材原件、复印件、教案,由考试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考场。试讲前,考生须向所在考场考官出示符合教学技能考试要求的教材原件,并向考官提交教材复印件和教案。

考生根据所报考的学科及教案内容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30分钟。

(三)面试。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进行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为10分钟。

六、违规处理

对考试违纪作弊等违规行为,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一并进行处罚。

七、成绩查询

8月20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并打印成绩单。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携带的教材(含教材的原件、复印件、教案)要求。

1.教材原件。考生应根据本人报考的学科,提前准备好相应的教材原件(教材须为高等学校本、专科层次使用的教材,不得使用中专教材或其他非高等教育层次的教材,否则视为不合格)。

2.教材复印件。考生须准备与考试试讲内容相对应章节的教材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须包含教材的封面、封底和讲授章节的内容。

3.教案。考生须根据本人所报考的学科和教材内容,提前准备好相应教案,教案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并在封面签署本人姓名。

4.其他有关教材、教案的问题,考生可向人事处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管理工作人员咨询。

(二)外语类专业考生提交的教案须使用所报考科目相应外语语种书写,考试时须使用所报考科目相应外语语种应试。非外语类专业考生一律使用普通话应试。

(三)考试不提供多媒体设备,所有考生不得使用多媒体课件。

(四)考点仅提供体育小球类(乒乓球、网球、羽毛球、篮球、网球等)教具,艺术类提供电子琴,其他专业类的仪器设备(如化学实验设施、医疗仪器设备、艺术类教学设备等)请考生自备。

(五)其他未尽事宜,考试可关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柳园清风”,了解考试相关信息,或联系人事处杨慧凌老师(行政楼309,联系电话:0779-6992-220)。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