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责编: 屈志鑫 作者: 李菁蔓 发布时间:2022-02-17 浏览量:1152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北艺人发〔2022〕7号)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及考核对象

(一)本次年度考核的时间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考核对象:考核时间段内在岗在编的教职员工。

二、考核原则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原则:考核要遵循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要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强化目标、鼓励创新;奖惩分明、激励先进。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以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为主。“德”指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品质的表现,敬业和协作精神;“能”指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勤”指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勤奋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情况;“绩”指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绩效。

教职工的考核应根据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基本要求,结合各类岗位的特点,确定相应的考核重点:

1.行政管理人员的考核以各级管理岗位的基本工作职责为依据,重点为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协作精神、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2.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以专业技术各级岗位的基本工作职责为依据,重点是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业务技术水平、实际承担及完成岗位任务、教学科研成果等情况。

3.工勤人员的考核以各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工作职责为依据,重点为服务态度、操作技能、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完成任务等情况。

4.对兼任不同工种的人员,应考核其履行主要岗位职责的情况,并兼顾其承担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年度考核应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考核等级按下述原则确定。

(一)优秀:出色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在政治思想、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学识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均表现突出,工作质量高、效果好、成绩显著;来校参加工作满一年。

考核确定为优秀等级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本部门被考核人员的30%。

(二)称职: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履行了本岗位职责,在政治思想、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学识水平、业绩贡献等方面均表现良好。

(三)不称职:业务技术水平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在工作中不努力,政治思想表现差,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定为“不称职”。

1.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年度额定工作量,且不承担学校或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者;

2.组织纪律性差,擅自脱岗、旷工等累计1学期5次及以上,1学年10次及以上者;

3.不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学生反映强烈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与损失者;

4.出现1次严重教学事故或2次一般教学事故者;

5.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四)对思想政治表现不好、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者,实行一票否决。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参加考核的人员,填写《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职工2021年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对照岗位聘任条件、岗位职责进行个人总结,提交考核期内取得的各项业绩材料。

(二)基层单位评鉴。各基层单位成立考核小组,根据参加考核人员情况,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级,给出考核意见。

(三)基层公示。各基层单位对参加考核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考核等级后,须在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人事处。

(四)学校审定。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基层单位考核意见进行审定,形成最终考核意见。

五、考核结果的处理

(一)考核结论为“优秀”的人员,在评先争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培训进修等方面给予优先推荐。

(二)考核结论为“不称职”,不得参加本年度的评先争优、职务晋升等活动。

(三)连续两年考核结论为“不称职”的,由学校根据实际安排转岗直至解聘。

(四)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不计算当年的专业工作年限,当年考核结果等同“不称职”。

(五)考核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各部门上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商定审议。

六、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校内各部门须认真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填写《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职工2021年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其中,“部门考核意见”一栏由各部门负责填写,“单位考核意见”一栏由人事处填写,所填信息均不得涂改。

(二)请各部门、单位于2022年3月4日前将汇总好的《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职工2021年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和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职工2021年年度考核等级评定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人事处,同时将《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职工2021年年度考核等级评定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beiyirs2021@163.com。

七、其他事项

(一)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年终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考核。

(二)各部门、单位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自行组织年终考核,有条件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学校鼓励各部门通过民主测评、公开述职的方式进行考核。

(三)人数较多的二级学院在进行优秀的评选时,不同岗位都应有一定比例的体现。

(四)特殊情况需书面逐级上报,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商定审议。

(五)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李菁蔓老师(西校区行政楼309,联系电话:0779-6992-220)。

 

 

附件:1.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1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2.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1年年度考核等级评定一览表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