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临沂·全国雕塑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来源:中国美术家协会 责编: 王雨 发布时间:2023-09-27 浏览量:1117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推动文化自信自强,繁荣美术创作,中国美术家协会、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临沂市人民政府将在山东临沂共同举办“2023临沂·全国雕塑作品展览”。现将本次展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临沂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山东省美术家协会

山东艺术学院

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临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山东艺术学院美术学院

临沂市文化馆(临沂画院 临沂市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马锋辉、何思清、张晓彬、王映海

副主任:李 翔、徐青峰

秘书长:李 伟、张 宜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平、王永凤、王菲菲、仇世森、安 明、孙龙本、池 灏、孙婷婷、李 鹤、辛 洁、张彦文、岳 伟、胡后彬、战祥春、胡泉纯、高思圣、章 云、董竟成

办公室主任:安 明、胡后彬

展览编辑:刘天宇、逄 羽、毕墨代、辛 洁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展览作品的初评和复评。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4年3月

五、展览地点:临沂市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展出雕塑作品约20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

七、征集办法

本次展览作品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和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相关艺委会推荐中国美协会员优秀作品送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征稿。

八、参展要求

(一)作品内容:

记录新时期城市发展史上的盛事和伟业,强调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强调现代雕塑和城市品格塑造、城市环境之间的互动和关联性,作品要求谨遵时代性、学术性、多元性、创新性等原则;在尊重雕塑本体语言的前提下,体现艺术的探索精神和多元的创作方向,全面展现当下雕塑家反映时代精神和时代生活的精品力作;扎根传统,观照当代,反映现实,从而映射中国传统文化融入现代雕塑创作的新境域,探索雕塑语言表现的多样性及可能性。

(二)投稿要求:

参展作品形式为架上雕塑和户外景观雕塑,以室内小型架上雕塑为主,架上雕塑以展厅展示为主,兼顾展后可能放大为大型公共雕塑的需求。雕塑作品尺寸最长边不超过200CM,重量不超过150KG。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不含侵犯他人著作权、境内外专有出版权、肖像权、专利权等以及其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的内容,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作者责任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如收藏作品发生上述纠纷则艺术家应退还收藏费用及参展证书;并向主办方赔偿为此作品收藏过程中产生的加工、安装等所有相关费用。

九、评选

(一)初评:自行投稿、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及相关艺委会推荐送评均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2张,一人仅限投稿2张(含合作),多投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称、尺寸(高×宽×高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止。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逄 羽,办公电话:010-5975-9682,信封注明:2023临沂·全国雕塑作品展览。

展览评选委员会对征集投稿作品与推荐送评作品进行分类评选。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二)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称、尺寸(高×宽×高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十、相关事项

(一)主办单位向入选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二)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三)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四)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五)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