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责编: 谭维健 作者: 周蕾 发布时间:2024-04-24 浏览量:1165
各二级学院:
毕业实习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对我校毕业实习过程性、规范性管理,保证毕业实习教学质量,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北艺教发〔2021〕38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现将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毕业实习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教务处负责全校毕业实习的宏观管理,各二级学院及所属北京专业考察与实践教学基地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副院长、教研室主任及北京实践教学基地办公室等组成的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所在学院各专业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动员、组织、管理及总结工作。
二、时间安排
实习时间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既可以安排在2024年暑期也可以安排在学生上京到校后。暑期开展毕业实习请在2024年6月3日前、上京到校后开展毕业实习请在2024年8月28日前,分别在对应时间节点将具体实施方案(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教务处317周蕾老师。
三、实习准备及要求
(一)实习准备
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工作,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单位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教学大纲》(附件1)、《(2025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计划表》(附件2),选派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并下达《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任务书》(附件4);各专业实习教学大纲在2024年6月3日前交教务处审核。
二级学院在实习前应召开实习动员会;分散实习的学生务必填写好《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7)。
(二)实习要求
1.学生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及实习单位的安全、保密及劳动纪律等有关制度,有事要请假。
2.学生每周按要求填写《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记录表》(附件8),指导教师及时填写评语。
4.实习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实习报告》(附件9)。
四、实习结束
实习结束后,学生填写《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实习鉴定表》(附件10),实习指导老师填写评语及评分、并填写《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5届XX专业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总结》 (附件14);各二级学院做好本学院的毕业实习总结工作。
五、档案归档管理
各二级学院在实习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毕业实习档案的归档工作,要求以班级为单位,将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教学大纲、(2025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计划表、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指导书、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任务书、学生实习家长同意书、实习生接收函证明、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记录表、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实习报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鉴定表、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监管数据统计表、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5届XX专业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总结按顺序归档。
 
附件:
  1.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教学大纲(模板)
  2.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计划表
  3.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指导书
  4.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任务书
  5.学生实习家长同意书
  6.实习生接收函证明
  7.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
  8.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记录表
  9.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实习报告
  10.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鉴定表
  11.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实习监管数据统计表
  12.毕业实习课程成绩分析(正方教务系统导出)
  13.毕业实习成绩登记表(正方教务系统导出)
  14.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5届XX专业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总结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