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通知
来源:考务科
责编: 林瑜
发布时间:2022-09-29
浏览量:600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修对象
(一)2020级需要重修不及格课程或旷考的同学;2021级需要重修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经过补考后仍不及格课程或旷考的同学。
(二)2020级、2021级对已有成绩不满意,想申请重修本学期计划开设的专业课的同学。
二、重修准备
(一)教务处同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人文教育学院和学工处将本学期需要申请重修思政课、公共课的学生名单(附件1、附件2)发送至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接到重修通知后,申请公共课、思政课重修的同学请缴纳重修费用到相应开课部门进行重修报名,填写《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每位同学每门课程填写1份)并由开课部门安排学生到相应的重修班级。各二级学院专业课课程重修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重修。
(二)《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领取及提交地点:
思政课:西校区行政楼405办公室
公共课:西校区行政楼411办公室
军事理论、军事训练课:西区学工处205办公室
阅读与写作:行政楼111办公室
专业课:各二级学院综合办
三、重修交费
(一)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课程补考、缓考、重修、加修管理办法(修订)》(北艺教发〔2021〕57号),重修按每学分180元收取重新学习费。
(二)思政课、公共课和专业课的重修缴费统一由班主任代收。班主任汇总重修申请表信息后,填写《**班重修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把重修费转交财务处。交费时间:10月3日、10月4日、10月5日。交费地址:东校区单身公寓209财务处李军老师处。
交费时请让财务处老师在《**班重修情况统计表》上盖章并填写单据流水号(注:电子支付,收费建议使用支付宝)。盖章后的《**班重修情况统计表》原件和电子版原文件由班主任交二级学院教务办存档,教务办复印一份送学校教务处存档。
四、重修教学安排
(一)思政课和公共课重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通识教育学院(体育部)、人文教育学院、学工处根据原重修计划和学生报名重修情况、学生已有课程的上课时间等,采取新开班重修、插班重修、网络课程、集体辅导、个别辅导等多种方式进行。新开班的上课时间、地点务必通知到学生,采取个别辅导重修的要安排好辅导教师,并告知学生联系方式,做好对接工作。
(二)专业课程的重修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二级学院根据重修方案、学生重修报名情况和学生已有课程的上课时间等相关事宜,安排好插班重修的具体班级、上课时间及地点;新开班授课班级,要告知学生上课时间、地点;需个别辅导重修的学生要安排好辅导教师,告知学生重修辅导教师的联系方式并做好组织工作。
(三)为了确保重修教学质量,优先采取跟班重修、单独开班重修方式,确保重修课时量和辅导总时长(次数)。严禁只收费不开课、让学生自学或教师只简单布置作业给学生的情况发生。集体辅导、单独辅导要有详细计划(时间、地点或网络平台),可以利用工作室、专业教室、办公室等多个场所进行。
五、重修教学管理
(一)学生无故不参加重修或者未达到重修课程考核要求的,均视为重修不合格。
(二)重修结束以后,专业课重修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系统,将纸质版成绩单报二级学院综合办存档;思政课和公共课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系统,将纸质版成绩单报开课部门备案。重修考试成绩构成比例按照各课程重修大纲执行。重修成绩均需要标注“重修”字样。
(三)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重修管理,做好课程安排,严格执行教学计划,确保重修质量。任课教师要及时填好教学日志(或辅导记录),做好作业存档。
附件:1.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2020级公共课学生重修名单
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2021级公共课学生重修名单
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班重修情况统计表》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处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