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试卷保密室保管员守则

发布时间:2022-05-19 浏览量:811
 
 
北艺教发〔2021〕82号
 
一、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
二、不得隐瞒有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的情况。
三、不准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拆阅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不准将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带出保密室。
四、不准无关人员进入保密室。
五、妥善保管试卷,防火,防盗,防漏,防鼠。确保试卷等不损坏,不丢失。
六、任何情况下值班现场不得少于两名值班人员。
七、值班期间禁止会客、吸烟、饮酒、文娱活动。
八、保密室和保密柜钥匙要按规定分别掌管,不得转交他人或互相代管。严禁复制钥匙。
九、按规定填写《北海艺术设计学院保密室值班记录表》(附件),并对到过保密室人员情况进行记录。
十、要严格履行领试卷交接登记手续。
十一、试卷保管期间,如果发生泄密或丢失事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扩散,并迅速逐级上报。
十二、保密室保管人员违反本守则,发生试卷或答卷的泄密、失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故的,必须追究保密室保管人员的直接责任。
十三、本守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北海艺术设计学院保密室值班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