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年下半年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责编: 王文刚
发布时间:2016-10-15
浏览量:1143
学院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语委、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全体在校大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桂语〔2014〕8号)要求,现就我院2016年下半年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报名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对象
1.2015级学生;
2.有需要参加测试的教师。
(二)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7日-10月23日。
(三)报名程序
1.请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组织报名。
2. 10月26日前将《普通话考试报名表》电子档(见附件)及电子照片发送至继续教育学院邮箱(beiyijxjy@126.com),上交时文件名需改为“xx学院(部门)普通话考试报名表”。
3. 报名表经学校审核后由学校统一打印,返回各二级学院(部门)签名,11月15日前将含有本人签名的《普通话考试报名表》纸质上交到继续教育学院林瑜老师处。数据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4.电子照片格式要求:
背景要求:浅蓝色背景
成像要求:照片文件容量必须≥150KB和≤300KB,分辨率为390×567像素(宽×高)
存储要求:照片格式为JPG文件,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文件必须以身份证编号(如:450101199011101230.jpg)为文件名。
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报名审批。
5.电子照片采集方式:学生的电子照片请各二级学院统一使用教务处学籍管理数据库照片,教师照片可由各部门自行安排采集。
二、培训、考试
(一)培训时间
2016年10月31日-11月2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时间
2016年11月26、27日。
三、其他
(一)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收费标准,考试、培训费用50元/人(教师75元/人)。
(二)请以班级或部门为单位将报名费交到办公楼209财务资产处李军老师处,并将第三联收据(绿色)交所属二级学院。
(三)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学生普通话水平考试合格记选修课2学分,计入毕业成绩单。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教材21元/本,有需要教材者请以班级(部门)为单位于2016年10月24日前将费用交至财务资产处。
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