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校级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学研究发展科 责编: 冯杰 作者: 冯杰 发布时间:2024-04-02 浏览量:857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2024年度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基本要求
教改项目的结项要求按照《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北艺教发〔2021〕112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结项范围
2022年以来在教务处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包含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课题)。
三、时间安排
2024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项材料提交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请需申请结项的老师须于规定的时间里提交结项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要求
(一)《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1)
(二)《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2)一式1份。申请表由申请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各项内容的填写必须真实、科学和规范。
(三)项目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和意义,教学改革的主要措施与实施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教学改革的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
(四)教学改革实践成果和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成果,作为“项目支撑材料”一式1份;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要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信息,如“【基金项目】20**年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校级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五)项目如曾经调整过项目内容或实施计划、主持人或项目组成员、完成时间,需提交《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3)一式1份。
五、其他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整理好结项材料交由各部门、单位汇总,各部门、单位于4月30日前将结项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邮箱:beiyijwc@126.com,纸质材料交到教务处324办公室。
结项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种,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根据结项材料进行评定。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冯杰,138-7792-9312;谭鸿超,157-0290-5095。
 
附件:1.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项汇总表
   2.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项申请表
   3.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调整申请表
   4.项目研究报告(模板)
   5.教改项目结项材料(模板)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