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2月第二批学位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
来源:教务处
责编: 禤丽敏
发布时间: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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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北艺教发〔2021〕25号)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
拟授予覃木莲等24名同学主修专业学士学位。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地址:西校区行政楼317。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处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