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 各部门工作职责 (北艺党〔2020〕15号)

来源:党委办公室 责编: 罗茵妮 作者: 宋寅仕 发布时间:2020-07-14 浏览量:1215

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领导部门及学校党委的各项指示、决定,组织安排党委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组织落实上级领导部门通知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二、负责党委决议、决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会议纪要、领导讲话、党委大事记等各类文稿的起草工作和党委发出公文的处理工作。

三、督促检查党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党委领导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学校各部门共同做好党务综合性工作。

四、负责机要文件及其他党内公文的收发、传阅、保管、上缴、归档、销毁等工作。

五、负责学校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和信息上报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有关信息,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六、负责党委、党委办公室印章及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委系统印章的制发工作。

七、做好党委信访工作,根据领导指示,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八、负责党委系统办公设备申领、采购和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发放工作。

九、负责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对经费使用进行审核。

十、负责做好党委系统的接待服务工作及党委领导的事务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部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以及上级组织部门、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制定学校党的组织建设规划和年度组织工作计划、各类规章制度,起草组织工作总结、报告及各类文稿。

二、负责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调整以及改选、换届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支部标准化建设、党支部星级评定等活动和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制度, 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负责全校党员的教育管理。按上级党委及校党委要求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活动,订购和发放党员学习培训材料; 组织开展评优表彰活动,负责党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负责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流动党员的管理、党员因公因私出国(境)政治审查有关工作;负责全校党员有关材料的收集归档、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

四、负责发展党员工作。制订学校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并上报,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党基层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和手续;负责预备党员的接收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核工作;配合党校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工作。

五、加强全校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党务干部的推荐、选拔、考核、教育培养工作,组织开展党务干部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培训(含组织校内培训、选派参加校外及在线培训)。

六、 负责全校党费的收缴、党费返还申请、各支部申报党员活动经费的审核和支部书记津贴造册发放。

七、做好党内的统计工作,负责党组织和党员有关数据的统计和上报。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党代会筹备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校党委换届人选的推荐、考察、考核等工作。

九、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工作,受理党员的申诉、来信来访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统战部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落实党外知识分子、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有宗教信仰的人士及侨务、少数民族等党的各项统战政策;组织开展统战理论政策的学习教育活动。

二、起草和制定统战工作的规章制度、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对全校各基层党组织的统战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协调。

三、做好民主党派服务工作,支持和帮助学校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协助民主党派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

四、做好我校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参与上级统战部门工作的举荐工作,支持和协助政协委员开展各项活动。

五、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联系,开展各种党外知识分子联谊和研讨活动,重点做好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工作。

六、加强信息工作,牵头做好少数民族、宗教人士等各类人员的统计,按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少数民族人士和宗教界人士的统战工作。做好港澳台和民族团结工作。

七、完成上级部门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部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党委的宣传工作规划、计划和制度,组织、指导、协调全校的宣传工作。

二、做好全校理论武装和理论教育工作,制订全校理论学习计划,牵头组织全校的理论教育、理论学习、理论研究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校党委中心组的政治理论学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筑梦书社”的管理工作。

三、着力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牵头调查掌握全校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定期研判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全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审批校内社科类的论坛、沙龙、讲座和报告会,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使用教材、自编教材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学校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主管学校新闻宣传及对外新闻发布;负责学校官方微信等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做好舆情信息研判工作;建设、管理校内网站、广播等新闻媒体和校内宣传栏、橱窗、电子屏、横幅、海报等文化设施。

五、综合协调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协调校园文化建设,凝练校园文化特色;按照上级部门的布置和安排,牵头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校园的创建活动。

六、负责本部门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其他文稿的起草工作,做好全校重要会议、活动的摄影摄像和新闻报道工作。

七、负责涉及宣传工作的会议的安排,做好全校宣传工作的检查、考核和总结。

八、完成上级部门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负责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教师意识形态教育和管理。

二、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三、组织协调各二级学院、行政部门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考核、激励工作;督促二级单位将师德考核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

四、监督检查相关部门把师德规范要求融入人才引进、课题申报、职称评审、导师遴选等评聘和考核各环节,防止师德失范行为。

五、负责建立健全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惩处机制,开展教职工师德师风问题的调查、处理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组织师德师风责任状签订和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对教职工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师德考核签署意见。

七、做好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告及其他文稿的起草和会议组织、信访接待等日常事务工作。

八、完成校党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落实校纪委工作部署,起草和制定校纪委工作的规章制度、计划、总结、报告等各类文件或文稿。

二、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三、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推进师生廉洁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四、负责组织和安排校纪委召开的会议,做好有关会务工作,贯彻落实纪委会议的决议、决定,检查执行情况,并督促落实。

五、加强专兼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检查指导校内各学院(部门)纪检工作,了解工作动态,掌握全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做好纪检相关信息汇总、数据资料等统计与上报工作。

六、受理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举报,认真接待来访,受理并及时登记通过来信、来电、上级转办等方式收到的各类线索,并对各类信访、线索进行初步分类、分析、研判和处置;执行校纪委查办违纪案件的审查、审理等相关工作;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七、负责纪委印章管理、使用,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清退、保管和归档工作;

八、完成校纪委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校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校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做好各类培训班的教学安排和班务管理、考核、发证。

三、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和各类党员教育培训档案的收集和管理。

学生工作部(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校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二、负责拟定学校年度学生工作计划,提出年度学生工作思路及工作要点,指导、协同二级学院开展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制定我校学生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指导二级学院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配、培训、考核和奖惩工作。

五、负责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学生的鉴定及各类评优表彰工作。

六、负责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在校学生违纪调查、教育、处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二级学院做好贫困学生的认定、各类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困难补助发放、学生学费减免和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校性非教学内容的学生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新生军训及新生入学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负责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学生早操、节假日和晚上值班工作的协调安排和督查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处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及与学生相关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十三、负责学生劳动实践课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十四、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工作。

十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等工作。

十六、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十七、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团委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二、负责对全校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三、负责组织开展品位高、参与性大、实效性强的科技、文化、艺体、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等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

四、负责团员发展和推优入党工作,做好各项团内评优、推优工作,宣传和树立团内先进榜样。

五、负责指导各团总支、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负责对团、学、社团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

七、负责指导管理大学生艺术团、礼仪队和国旗班。

八、开展高校共青团工作理论研究,定期组织团情调研和团员青年思想状况调查活动、团学工作交流活动,积极拓展团的工作领域和工作职能,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服务。

九、完成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会工作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工会代表大会和委员会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切实履行“四项职能”,突出维护职能。

三、对有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学校董事会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学校规章制度和改革方案的制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研究制定工会工作的相关制度,加强工会自身的改革和建设;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建立平等协商和监督保障机制;负责教职工的申诉处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五、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类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体生活。

六、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及时慰问和帮扶困难教职工,为困难教职工排忧解难。关心和关注教职工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为他们不断建功立业营造良好环境。

七、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做好教职工的福利工作。

 

 

中共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14日